三级结核病专科医院  北京结核病诊疗技术创新联盟理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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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吉林省结核病医院(吉林省传染病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患者就诊、住院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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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

您们好!

目前,全国正处于全面复工复产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充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满足广大结核病患者基本就医需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疫情防控期间,我院特制定《吉林省结核病医院(吉林省传染病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患者就诊、住院告知书》,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自4月20日起,我院门诊全面实行实名制预约,不接受现场挂号。患者可以通过关注吉林结核病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挂号。

请长按下面图片,关注我院服务号进行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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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根据预约时间段来院就诊,同时出示预约挂号成功信息。

二、请在医院预检分诊处接受体温测量及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流行病史询问。如果有疫区或疑似、诊断病例接触史请主动报告,请您配合。

三、为防止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我院门诊患者实行分批限量进入,且仅允许就诊患者本人进入诊区,特殊情况(生活不能自理患者) 限一位家属陪同。

四、患者及家属均须佩戴口罩,做到一人一诊一室,有序就医。候诊期间,人与人之间请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五、住院患者实施“一患一陪护”制度,谢绝探视。

住院病人根据医嘱和病情需要发放陪护证,一患一陪,谢绝探视。住院期间的病友凭腕带或住院证明、陪护人员凭陪护证进入医疗区域。陪护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如因患者手术、病情危重等原因需增加陪护人员时,需由病房主任和护士长联合签字同意。

六、住院患者及家属加强个人防护

保持病房环境清洁,减少室内人员聚集;不得私串病室;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经常开窗通风,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

七、如实报告病情并服从医院管理

有下列情形请一定告知医务人员:近2周有省外、境外旅行或居住史;近2周接触过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近2周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史;近2周所接触人群存在聚集性发病情况;近2周内有体温≥37.3°;近2周有乏力、干咳、鼻塞、流涕、咽痛和腹泻等症状。如患者来自黑龙江省,必须出示核酸监测阴性方可就诊。

所有来院人员不得隐瞒与疫情相关的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故意隐瞒相关信息,造成疫情传入扩散者,将被依法追究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旨在最大程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的风险,最大可能保护您和他人的健康与安全。谢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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