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对2023年度现金及商业楼宇等财产进行保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意向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优质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现金保险及商业楼宇等财产综合保险项目
2、项目性质:保险项目
3、项目资金:自有资金
4、保险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12个月后止。
二、资质要求:
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在投保期内有效存续、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合法经营、组织实施项目,且运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报名单位不得与院方在职人员存在以下关联关系:
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院方在职人员存在劳动关系;
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院方在职人员担任报名单位的董事、监事;
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院方在职人员为报名单位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4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与院方在职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5与院方在职人员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必须是吉林省保险市级公司或以上级别公司;
4、报名单位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开展相应保险业务资格的、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的保险机构;
5、公司具有较强的实力,营业网点配置合理,具备及时、足额理赔能力,能提供保险业务优化方案,能确保及时上门办理保险业务及理赔事项;
6、报名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1报名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6.2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询价代理服务的;
6.3报名单位采用联合体或挂靠单位报名的;
6.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本项目同时报名;
6.5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6.6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借出资质或业绩的情况,被暂停或取消资格的;
6.7报名单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责令停业的;
6.8由于违法、违规行为而被有关主管部门宣布无资格的。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报名截止期前)以下情况之一的证明: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③其他能证明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三、报名时需要提供下述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资格证书正本、副本;
6、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7、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无需纳税和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等网站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 7 日。
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法定假日休息,过期不予受理,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前来咨询报名,最终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2、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文卫路80号
3、联系电话:0431-82350977
4、洽谈时间另行通知报名资格合格单位。
吉林省结核病医院(吉林省传染病医院)
2023年7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