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简介:
吉林省结核病医院(吉林省传染病医院)始建于1952年,隶属于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省结核病的诊断治疗工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结核病医院(吉林省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
2.2招标范围:
对污水处理站提供运营服务,主要包括专业人员、设备保养及维护、药剂的供应(二氧化氯消毒AB粉、盐)、水质化验(快速检测包)等。
2.3托管运营时限要求:2021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4日(合同签订后两年)
2.4本工程招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肆万圆整。
(¥440,000.00元)
注: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超过招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投标。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污水处理等相关技术服务。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企业信誉
3.3.1投标人提供2018年至今任一年度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3.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
3.3.3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 年-2020年)具有类似托管运营污水处理厂(站)业绩至少3项及以上。
3.5 污水站运行人员需持证上岗,至少配备包括但不限于中级及以上给排水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工程和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各1名、安全员1名、污水处理工2名,且具备相关证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质审查方式在报名前进行审核,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准予报名。
5、报名时需持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污水站运行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类似托管运营业绩;
(3)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过期不予受理。
(2)地点:吉林省结核病医院(吉林省传染病医院)
7、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时00分整,投标人需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各2份。
地点:吉林省结核病医院(吉林省传染病医院)会议室 长春市九台区文卫路80号
8、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
9、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最低评标价法。(经评审合格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吉林省结核病医院(吉林省传染病医院)
信用代码:1222000041275532X4
采购人地址:九台市文卫路80号
联系人姓名:刘哲
联系电话:1594822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