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介绍
《医师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执业医师法》同时废止。《医师法》共计七章六十七条,包括总则、考试和注册、执业规则、培训和考核、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
二、《医师法》亮点内容
(一)关心爱护医师,强化执业安全保障
《医师法》将每年8月19日定为中国医师节。提出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关心爱护医师,推动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让广大医卫工作者能够放心诊疗、安心执业,才能使患者从容就诊、治疗有序。
将“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完善安全保卫措施,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时主动化解医疗纠纷,保障医师执业安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禁止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等法条被写入《医师法》,从法律制度层面完善医师执业安全保障、促进医患和谐。
(二)保护患者权益,完善医师执业规范制度
《医师法》针对医生个体执业行为和相关处罚进行了系统性规范。明确了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岗位权责义务,切实保障患者权益。包括执业道德、病人紧急救治、病情说明与知情同意制度的遵循、合理用药等方面。
在规范医师用药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性、经济性方面,《医师法》规定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
为确保医师救治能力水平不因精力分散受到影响,保障患者获得高质量诊疗服务,针对医师“多点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在二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针对医师在抢救生命垂危患者时,不能及时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紧急情况,《医师法》规定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医师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同时,《医师法》还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明确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建设高质量医师队伍,加强紧缺人才培养
《医师法》对于医生的人才培养体系进行了详细规定。为确保医师队伍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医师法》明确规定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将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最低学历要求提升为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同时鼓励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通过参加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等方式,提高医学技术能力和水平。
面对群众就医的多样化诉求和老龄化的新挑战,《医师法》明确应加强全科、儿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此外,还规定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适应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医师培养和使用机制。
为建设高质量医师队伍,建立科学的评价导向,《医师法》提出,国家建立健全医师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设置、评定和岗位聘任制度,将职业道德、专业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作为重要条件,科学设置有关评定、聘任标准。
对特殊岗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医师的特别关照方面,《医师法》规定,从事传染病防治、放射医学和精神卫生工作以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津贴。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津贴、补贴政策,并在职称评定、职业发展、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
此外,《医师法》提出,国家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
一图读懂医师法
《医师法》5大亮点
01保障医师合法权益,提升医师职业荣誉感
随着我国卫生健康事业不断推进,医疗服务方式和医疗管理模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对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全国人大对《执业医师法》进行全面修订,颁布实施《医师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医师法》共计7章67条。立法目的是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医师法》颁布实施,从法律层面加强医务人员待遇保障,有利于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02“在外急救免责”,让医师放心做“好人”
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是医师职业精神的内涵。近年来,医师在公共场所遇紧急情况予以施救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医生救人遭索赔的极端案例也偶有发生。《医师法》明确医师在公共场所自愿实施急救免责,通过法律明确“在外急救免责”条款,防止急救变成医师“不可承受之重”,充分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法律原则,免除了医师救人的后顾之忧,让医师能够放心做“好人”。
03《医师法》中关于医考学历调整有了明显的变化
《医师法》将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人员的最低学历条件由中专提高到大专,提高了医师准入门槛,有助于提高医师学历层次,提升医师整体专业技术水平,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该法规定,专科学历工作满一年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二年以及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删除了《执业医师法》中“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可以考取执业医师资格”的规定。
04和医生利益切实相关的内容,《医师法》有明确规定
该法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可以在医疗机构中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者其他临床科室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医师经相关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可以增加执业范围。
医师的互联网诊疗执业行为,在该法中也得到明确规范。执业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同意,可以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等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但不能用于首诊。
在规范医师多点执业方面,《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国家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
05加快医防融合
在加强医防结合方面,《医师法》明确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医防结合和中西医协同防治的体制机制;遇有紧急情况以及国防动员需求时,医师应当服从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调遣,为应急状态下人财物的调遣,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医师发现传染病、突发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异常健康事件时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来源:成都卫生计生监督